Romans 2
1 是以凡爾議人者、無可推諉、蓋爾何以議人、適以罪己、因爾所議者、己亦行之、
2 凡行此者、我儕知天主必循真理審判之、
3 爾議彼行如此之事者、而爾亦行之、爾以為能逃天主之審判乎、
4 抑爾藐視其鴻慈、寛容、恆忍、不知天主之仁愛、導爾悔改乎、
5 乃爾以剛愎不悔之心、為己積怒、待天主震怒日、即其義鞫顯現之日、
6 天主必視各人所行而報之、
7 凡恆於行善、求尊榮及無壞者、則報以永生、
8 凡違逆不順真理而行不義者、則報以忿怒、
9 以患難窘苦、加諸作惡之人、先猶太人、次希拉人、
10 以尊榮平康、加諸行善之人、先猶太人、次希拉人、
11 蓋天主不偏視人、
12 凡無律法而犯罪者、必無律法而沈淪、凡有律法而犯罪者、必以律法審判之、
13 在天主前、非聞律法者為義、乃遵律法者稱義、
14 蓋異邦人無律法、而自然行律法之事、雖無律法、而自為律法、
15 即以行事彰明律法、銘於其心、是非之心、亦為之證、其意念互相褒貶、
16 即於天主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微之日、如我福音所言也、○
17 爾稱為猶太人、以律法是依、以天主為榮、為榮或作自誇
18 既習於律法、得知其旨、能辨是非、
19 自信為瞽者之相、在暗者之光、
20 愚者之師、蒙者之傅、因在律法有知識及真理之模範、
21 然則爾訓他人、而不訓己乎、爾言勿竊、而自竊乎、
22 爾言勿姦、而自姦乎、爾惡偶像、而竊廟中物乎、
23 爾以律法為誇、而自犯律法辱天主乎、
24 天主名緣爾曹受謗讟於異邦人中、如經所載矣、○
25 爾若遵行律法、割禮有益、若犯律法、雖受割禮、亦若未受、
26 故未受割禮者、若守律法之誡、雖未受割禮、不可視為已受割禮乎、
27 其素無割禮、而守律法者、豈不罪爾有儀文受割禮、仍犯律法乎、
28 蓋顯為猶太人者、非猶太人、於身顯受之割禮、非割禮、
29 隱為猶太人者、是誠猶太人、心之割禮、是真割禮、蓋在內心、不在儀文、其稱譽非由人、乃由天主、